你好,我爱人于3月24号到位于福彩路和晨旭路的恒升府第小区内的幼儿园上班,试用期三天,这三天不给工资,于3月27日算正式上班,每月工资1100块钱。到4月15号发工资的时候,只给了4天的工资120块钱。我与爱人商量,感觉这儿的工资太低,根本无法在郑州生活,所有于4月20号左右向姓靳的园长提出让她招人,招到人后我爱人就辞职,到5月13号,姓靳的园长已经招到人,我爱人提出4月14日开始不上班了。在上班期间,因家里的事情请了三天半假。到27号去幼儿园领工资时,只发了770块钱,说是没有干满一年要扣半个月的工资。我爱人在这个幼儿园一共上了45天班,才领到890块钱。我在打电话和姓靳的园长联系时,说她扣半个月工资不合法时,其说:我的规炬就是这样,你愿意找谁就找谁。语气极其狂妄,还说我爱人的辞职给她的幼儿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2013年郑州市的最低工资是1240元,但她只给每月1100元,且每天从七点半上班要到下午六点才下班。而且未签订劳动合同,更不用说交纳各种保险了。想请政府部门为我和爱人主持公道,没太高的要求,只要求她给我们应该得到的半个月工资,虽然只有五百多块钱,但对于来郑州打工的我们来说,也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应得的糊口钱。谢谢。我的电话是:18*******66 恒升府第小区幼儿园的电话:15*******50(园长靳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