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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考通过为什么不涨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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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 22:59: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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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社局

处理时间

2013-6-8 16:32

2012年报工考高级工通过了,今年3月证书才发到手,单位说没有岗位,不给涨工资,后来一打听全市去年通过工考的人员有几百人,基本上都没给涨工资 ,都是各单位没岗位,这也太不公平了吧,像我们单位超编这么多,你想聘上等20年以后退休都未必能,现在的政策制定为什么全是坑工人的,为什么不给干部也这样规定,像当个局长就拿一辈子的局长工资,照这样,不在局长岗位上工作你们也应该把工资降下来吧,本来工人工资就低,还让人活吗,再说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五条规定,五、关于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各类人员的聘用

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的岗位聘用,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新的职务。

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与核准的结构比例一致的事业单位,按核准的结构比例确定。

现聘人员的结构比例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先按现聘人员聘用。在3年的过渡期内,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人员的具体情况,合理把握调控幅度,可采取超结构比例10%以内的退二进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进一,或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等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过渡期结束后,尚未达到规定结构比例的,通过竞聘上岗的办法解决。
现在三年过渡期已经到了,可各市县并未出台相关竞聘上岗的办法,所有被聘上人员仍和以前一样,现在各单位50岁以上的基本都内退不上班,而他们都占着高级或技师的岗位拿着高工资,像我们年轻的干的多却没岗位,本来现在的物价就高,你既然没岗位就别让报考,花了几百块钱和这么多精力领个没用的证,你就算没岗位,但是你下个文件规定一下单位几年内必须竞聘一次也行,啥也不管,这样的改革你只会让年轻人越干越没干劲吧。请领导帮忙反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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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3 17:34:0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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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6-6 10:57:47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岗位设置政策及我市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文件精神,所有事业单位都要进行岗位设置工作,这是我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我市从2010年6月份正式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于2011年底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并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对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当时的聘任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岗位进行了聘用。
    按照国家、省和我市的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用制度的有关政策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后,各事业单位必须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聘用人员,没有岗位空缺不得聘用。
    二、关于你提出的“现在三年过渡期已经到了,可各县市并未出台相关竞聘上岗的办法”的问题
    一是三年过渡期期的问题。全市从2011年底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后,三年过度期要到2014年底结束,目前还在过渡期内。二是关于县市区出台竞聘上岗办法的问题。国家、省里的文件都明确要求要通过竞聘上岗聘用人员,提出具体竞聘上岗方案由各单位自己制定。
    三、关于你提出的“希望我们下个文件规定一下单位几年内必须竞聘一次的”的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对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目前我市除个别工龄满25年以上的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外,绝大多数签订的是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我们不能统一规定几年聘用一次,凡合同到期或单位有空缺岗位时,都要进行竞聘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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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4-6-25 09:12:02 |只看该作者
照你这么说,虚职正科的工资怎么定,虚职副处的工资怎么定,没有岗位为什么工资定这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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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6-25 09:16:03 |只看该作者
虚职正科,虚职副处有岗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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