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锦艺国际华都地面停车位问题,经调查,现将具体问题回复如下:
关于地上停车场,物业公司不让业主进入的问题,因为,该小区在规划时,小区路面就没有规划有停车位,小区的车辆,在规划中非机动车停放在负一层非机动车车库内,机动车停放在负二层地下车库,这是规划的方案。《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其前置条件是“有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小区的路面或者公共广场等区域,属该小区的全体业主共有,要按照规划落实其使用用途,如果需要改变其使用用途,依据相关规定需要本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达成一致意见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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