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路朝凤路亚太花园小区禁止三栋高层的业主在地上停车,逼迫业主掏取高额费用去新开通的地下停车场停放,一个车位月收费310元,远远高出其他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月收费120到160元的标准,最恶劣的是,为了把业主的车撵到高价收费的地下停车场,物业公司未征求业主意见,擅自在小区地上要道楔上铁皮钉,禁止车辆进入!
我想请问的是,物业在不征求业主意见的情况下,擅自楔钉禁止在小区的地上停车,做法是否合法,该由谁来制止,
二,亚太花园三栋高层下面的附属停车场产权到底归谁,房管局应该能查得很清楚,他们有无权限擅自作出对业主收取310元每月的停车费,若无权限,谁来制止?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