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的问题,我局立即责成郑州市卫生监督局进行调查;市卫生监督局组织卫生监督员对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基本情况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病房位于该院门诊楼三楼,设置病房19间,床位41张。另外还有治疗室、处置室和产房。
二、妇产科医疗废物检查情况
在该院妇产科检查时发现,该科室共产生感染性、损伤性和病理性三种医疗废物。产生的感染性和损伤性医疗废物存放在治疗室专用包装容器内。感染性医疗废物主要为使用后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损伤性医疗废物主要为使用后一次性输液器和注射器的针头。产生的病理性医疗废物存放在产房的专用冰箱内,主要为产妇不要的胎盘。该院专职医疗废物回收人员在该科室回收医疗废物时,均有登记。在该科室19间病房检查,未发现存放医疗废物现象。
经向该科室护士长核实是否存在医疗废物存放病人房间时,护士长讲出存在的情况是,该科室处置室要定期进行消毒,在消毒时将房间内存放的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卫生部“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规定: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暂时存放在未入住病人的病房阳台内,未存放医疗废物。
对该院妇产科存在将使用后一次性输液瓶暂时存放在病房阳台的问题,责令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今后在处置室或治疗室消毒期间,不得将与治疗无关的物品存放在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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