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07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这是开发商昧着良心、无视法律的说法!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6-17 17:22: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19914小时:35分钟

关于你们回复的“而该小区是2008、2009年销售收取的房款,暖气计量表和阀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未计入建造成本。”的内容,这是开发商昧着良心、无视法律的说法,售房合同没有注明,就表示购房款中包含了这一部分,请查处开发商的可恶行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08:54:08 |只看该作者
    您所反映的问题中原区房产管理局没有相关职能,您可以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咨询,服务热线:965559   67889900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处理中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30 19:39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