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占地款标准
1997年以来,县级以上项目占地涉及徐庄村共1600亩左右,由于占地款的标准是随着经济发展、定期调整的,根据项目实施当年的占地政策规定,涉及徐庄村的占地款在扣除政府土地出让金后,1997年至今的占地款标准有每亩8000元、4.85万元等,所有的占地款均按照一定的途径和形式发放给人民群众。
二、关于失地群众安置
为妥善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确保群众失地后的正常生活,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安置群众。除县级以上补助政策外,为确保新城区失地群众正常生活, 近年来,郑庵镇政府从财政中为人均土地0.3分以下群众每人每月发放50元生活补助款,2008年生活补助款提高为100元。2012年3月徐庄村划归广惠街街道办事处管辖以来,根据2012年广惠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全街道失地救助等帮扶政策的实施意见》(牟惠发【2012】4号)文件规定:
1、救助范围:全街道(含徐庄)以户为单位,人均土地0.3亩以下的群众;
2、救助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广惠街街道办事处
2013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