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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履行职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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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9 15:21: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处理时间

2013-7-4 18:52

            违规养狗问题,置若罔闻,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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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6-19 16:40:09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执法人员已与办事处、物业等部门沟通联系,联合治理您反映的小区违规养狗现象,请您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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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19 21:31:35 |只看该作者
    花园新村和东文雅目前违规情况十分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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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6-29 22:34:12 |只看该作者
亲爱的网友:
  您好,我局北林路执法中队于6月27日,组织人员对小区的违规犬只进行查处,现场发现该小区户主张某在未办理《养犬许可证》的情况下,饲养了一条棕色松狮犬,属未经批准擅自养犬行为,执法人员根据《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条款,对犬只进行了暂扣,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通知当事人限期补办《养犬许可证》,到中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联合办事处工作人员在小区设置文明养犬条幅,要求广大养犬户自觉做到文明规范养犬,及时办理相关证件。中队也会加大对辖区的巡查,双管齐下做好城市养犬管理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督促,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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