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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物业管理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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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4-20 09:4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中原区房管局

工作时间

21832小时:54分钟

             金京花苑物业对在小区内的大门内有小贩无证经营和卫生问题不管理,我们反映给社区和办事处,办事处也给贵局反映了此问题,请贵局对物业管理上的问题过问一下,还业主一个卫生.安静,有序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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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4-24 08:54:52 |只看该作者
q369147网友你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我局物业管理部门,请难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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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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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4-25 09:49:25 |只看该作者
关于金京花苑大门内小商贩问题的回复
   
网友你好:
关于你反映的“金京花苑物业对小区大门内小商贩不管理”问题,在接到此投诉件之前,我局也接到了汝河路街道办事处金京花苑社区反映过此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已于4月19日下午到金京花苑小区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经现场察看,金京花苑大门口确有商贩,并对小区内的卫生造成了一定影响。我局工作人员到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物业管理处称:因小区周围没有早点和小吃,给部分业主带来不便,小区门口卖小吃的商贩方便了业主日常生活,大多数业主对此还是认可的。
随后我局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来到小商贩摊位现场,责成物业公司通知小商贩停止经营。针对是否在小区内设置小摊贩,由物业公司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在小区内进行业主意见征询,征询结果如果小区有一半以上业主同意设置小摊贩,物业公司须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和卫生问题,不得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根据《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相关场地经营的,经营收入在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用于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另外物业公司须将收取的摊位费,向全体业主公示,做到取之业主,用于业主。

郑州市中原区房管局物业科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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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4-27 11:11:15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中原区房管局物业科的领导,
物业管理处称:因小区周围没有早点和小吃,给部分业主带来不便,小区门口卖小吃的商贩方便了业主日常生活。是不对的!工人路上就有饭店经营早点的。物业早应公示各类的收入和支出情况了,叫业主交钱交的明白!我们在等物业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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