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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房管局不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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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28 17:43: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3-7-2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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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6-28 17:53:34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针对小区地面停车位的问题,如果网友对处理结果不满,可以携带资料到我局现场进行投诉反映。地址是: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商务东四街交叉口联合中心大厦。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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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2 11:52:35 |只看该作者
请问房管局回答:
1、2008年交房后就开始收费   2013年才开始问卷调查,请问是否存在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这样也合理吗?
2、白天出入小区真的不收费吗?你们可以肯定吗?
3、物业所谓的收费调查是谁统计的?支持收费的业主有这么高吗?可信度有多高?
4、难道先收费5年后去业主问卷调查也合适吗?房管局对物业的监督作用干什么去了?业主5年前的费用该谁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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