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访局 我是原郑州商业大厦职工,在2010年12月大厦破产,把职工送到失业中心,在失业中心8个月后,我在郑州市卜蜂莲花打工,在打工中扑峰莲花给我交养社保。我的档案在郑州市职工档案管理中心,每月交管理费。我现在到退休年龄60岁,社保又没有停,我现在还在上班,我的工龄44年,交社保20年。现在有一个问题,给我办退休手续时,还得让我补交医保过度费。这个补交过度费是什么意思,再说我是一直上班,社保又没有停,需要补交吗?没有破产单位的职工退休就没有补交医保这块就办退休了,我们失业自己又再就业,为国家减轻了失业率,为什么让我们补交过度费,国家还这样对待我们是不是不公平?不管我们的社保是经那个单位转交,都是社保中心指派莫单位办理单位职工社保,又把我们的社保还是交到郑州市社保中心。这样让我们补交医保过度费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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