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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祥万和城严重违规无证排号售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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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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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8 09:55:22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已处理

郑高新区

处理时间

2013-8-7 17:03

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南谦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谦祥万和城项目,目前只取得了一个预售许可证((2013)郑房管预字第GX2013006号),许可范围仅有5号、8号和11号。但从4月份开始2号3号7号均在违规销售,收取客户定金之后迟迟不予签订合同,同时也不退还定金。同时,目前还在大量的办理vip卡排号中,每个vip收费1万元。依据相关法规规章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排号、定房、内部认购或收取任何预付款性质的费用。据此,谦祥万和城项目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现场的销售顾问竟然还说,这样卖楼的又不是一家两家,在郑州是普遍现象,我们的父母官们,你们对这样的“普遍现象”就是这样默许的吗?违规销售都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我们老百姓的大半辈子挣来的钱都用来买房了,到头来连个保障都没有,你们就是这样浪费我们纳税人的钱的吗?是不是开发商的燕鲍翅把你们都喂饱了啊?开发商大忽悠,我看房管局是更大的忽悠!!!



此信息来自: 郑州市房管局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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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19 17:13:15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了解,谦祥万和城项目于2013年3月21日已办理5#、8#、11#预售证,证号为GX2013006;2013年6月27日已办理2#、6#预售证,证号为GX2013013。根据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不得收取定金等费用。我局已向谦祥万和城下达告知书,要求其未办理预售证的楼盘停止一切违规销售的行为。请网民朋友向我局提交相关材料,以便我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责令开发企业立即退回定金。
     关于“谦祥万和城不按照房管局备案合同规定,随意更改条款,签订阴阳合同”的问题,经调查,2015年10月01日为5#、8#、11#竣工日期;2016年6月为2#、6#房屋交付日期,因为两批预售楼盘的开工时间有前后,所以竣工日期和交房日期也有所不同。根据《郑州市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竣工后需达到其十六项条件,方可交付使用。我局已要求开发企业向业主,对于合同中时间不同的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开发企业延期交房违约金非法改为万分之0.1,而业主交首付延期,违约金则为万分之五”的行为,经我局审查其合同,不存在买卖双方违约责任赔付不一致的情况,如网友朋友留存有相关条款合同,请尽快报送我局,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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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16 16:12:52 |只看该作者
这位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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