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文劳路上有几家企业半夜扰民”问题,我分局庙李工商所受理后,7月8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在文劳路与渠西路交叉路口,市民投诉有一家废品收购站和一家煤场半夜扰民,经我单位赵鑫、王爱民两位同志调查:1、根据《郑州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强制清除;”的规定,该废品收购站应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理;2、我们到现场时煤场已经关门停业,设备也已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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