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派出所处理民事案件不作为 我爸荆拴林,新郑市龙湖镇荆垌村人。2013年6月24日晚上9点左右,连庄村村民连伟东故意多次将车堵在我家门面房门前,当时为了不影响服装店营业我爸请其把车挪一下时,连伟东却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其姐姐连小芳也恶狠狠的争吵不休,接着连伟东的父亲连老法非但不劝,并协同其子女变本加厉,口口声声对我爸说:“今天我就站在这里,你能把我怎么样,气死你!你有本事你随便告!”并恶语道:“荆栓林你等着,我弄死你!”于是,他们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连老法与连伟东就想上前想打人,我妈刘喜云上前阻挡,结果被连老法推倒在地,导致刘喜云当场晕倒,后被120急救车拉走治疗。在万般无奈时,我爸只得报警,于当晚10—11点左右,双方到新郑市龙湖派出所处理此事。派出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警官对120拉走病人的医疗事故及病人的医疗费用一字不提,只片面地诱导我爸协商有关在门前不许停车的事宜。 因当时我爸不知我妈病情,心情非常复杂。当我爸连夜赶到医院时,才知我妈刘喜云与人争吵,后被连老法推倒而导致血压升高、心脏病突发,只得住院治疗。当我爸第二天又到龙湖派出所要求处理此事时,派出所警官却推脱说,处警主管人员不在,让我爸到明天9点来派出所处理此事。当26日上午9点我爸到派出所时,主管警官不通知对方来派出所协商解决,推脱说:“此事没有造成伤残,不归派出所管。让我爸到司法机关进行起诉。”现在病人检查、治疗医药费已达4000多元,无人过问。 我郁闷,此事2012年11份儿已发生过纠纷,并经派处所和村委民事协调员处理,不允许连卫东的车站在我家门前,事隔数月,旧事重演。派出所是否非要等到双方矛盾激化到把人打伤、致残甚至打死后才按治安管理伤残案件做处理呢?如此嚣张疯狂的连伟东让我家还有安宁的天日吗?我家的权益谁来替我们撑腰呢?难道在当今法治社会对于故意多次挑衅滋事、恶语伤人,并造成我妈身心伤害、住院治疗期间不管不问,不理不睬,不知他靠的那座山?靠的什么人?如此嚣张?难道此事就无法可依了吗?作为公民的靠山派出所,出现民事纠纷并伤害其我妈住院,到底该不该管?难道非要等到酿成惨案才做处理? 恳请懂法的朋友们给予帮助评述!谢谢! 新郑市龙湖镇荆垌村 电话: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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