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郑州宸亿科技有限公司”有关问题,我分局庙李工商所受理后,2013年7月14日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举报人购买证券分析软件,其目的是用于个人投资,该行为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护范畴,对举报人的举报中要求双倍赔偿的请求不予受理。对举报人举报的被举报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我局已视为案件线索,按法定程序予以调查办理如下:
郑州市宸亿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西50米科技财智名座605室,法定代表人徐科然,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非研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须审批的项目除外)。经现场检查,郑州市宸亿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不在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信息学院路交叉口西50米科技财智名座605室经营。我所在向分局注册科申请对该企业加注警示信息时,发现该企业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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