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调查落实。观音寺镇王行庄村国民蔬菜种植合作社与2011年6月一次性流转六组(柳庄自然村)280亩,当时与村民协商的土地流转金为1300元/年,并支付了3年的土地流转金(2011年6月-2014年6月)。合作社经历了两年的发展,现有蔬菜大棚占地130亩,根据经营情况,合作社决定将剩余土地退还农户,现该问题正在协商中,关于你反映的土地流转金没有支付的问题,我镇相关部门已经与合作社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该合作社负责人已经承诺尽快同村民协商拿出最终意见,并本着先交费后使用的原则按协商意见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