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郑州市房管局 局党委,局领导班子,局相关负责同志: 您们好,我是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一号院,山顶-御鑫城小区的一名业主。我怀着激动的心情,通过“心通桥”平台向关心,爱护我们普通老百姓的父母官们咨询反映如下问题:
1.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是政府参与出资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请问我小区开发商采取的只卖不租的行为,(有开发商促销短信为证)是否合规合法?(车位价格高达15万元左右)
2.我小区南门前的广场,买房时规划为绿地,后开发商私自变更为硬化路面,并申请建设收费停车场,请问我小区周围数公里范围内均无大型超市,医院,等公共服务机构,在次设立收费停车场明显是针对业主收费,请问此举是否合情合理?
3.我小区楼下部分门面房出租做餐饮行业,据鄙人平时对党的方针政策的大致了解,居民楼下的门面房禁止租售作为餐饮.
餐饮店面经营中,将南门前广场据为已有。请问该种行为属不属于占到经营,是否合规合法?
小区西侧裙楼餐饮店面,因搭建天然气管道,一而再再而三的私自破坏小区硬化路面,并且不按照原样恢复路面。
餐饮店面的巨大烟囱树立,声音巨大,油污遍地,烟囱旁边即是小区非机动车停车棚,此种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低层住户长期受噪音,油烟困扰,停车棚进出不便。小区卫生状况堪忧。
4.五号楼前小区绿化带经常被幼儿园买菜机动车辆碾压,日久失修,雨后泥泞。(小区物业明确公告,机动车不得驶入小区内)
5.小区5号楼前车棚附近有一污水井盖,时不时的被打开清理脏污,但是清理完毕后,从来不安排打扫附近路面,恶心至极。
6.我小区有高层建筑8栋之多,每栋32层左右。地下车位不出租,地上停车场不让进。我们业主何处停车?普观周围各个小区,车位有租有售,价格合理,管理到位,物业尽责,业主安居乐业。
我小区物业不作为,在无奈之下,我只好通过此途径申此诉求,乞求敬爱的党和政府为民做主。小民费尽千辛万苦,耗尽全家3代储蓄,购此一房,妄求有一个舒适,安心的生活。小民从小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中华民族,从小听从党的号召,努力工作,为国家为社会贡献自己一份微薄的力量。不想连最起码的生活环境都被侵害,侵占,最基本的利益不能得到保全。请青天大老爷为我们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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