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正在办理公租房(本地户口),向户籍所在地索要表格中,其中有一个公示,是需要向 居住地址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盖章。因本人在老代庄城中村居住,所管辖的长江路街道办事处说让我去社区盖章,他们是不会以我个人名义给我盖章的。但所属的孙八寨居委会拆迁,(至今搬哪,找了一圈还未找到)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现在很迷茫,户籍居委会一直建议我说 必须是所居住地单位盖章。城中村因流动人口比较多,房东反应说不可能将我们的信息登记在社区。所以说,即使我去社区,社区也没有登记我的住宅个人信息啊·······
希望有关部门给点见解、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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