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跟你说那么多废话,在过去就写过相关的帖子,发一段供你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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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掏钱买安全 被古歌拒绝
从此,东大街办事处又开始了“沉默”。无法与东大街办事处对话后,我只能一边上访,一边在全国论坛继续揭发东大街办事处违法乱纪行为。
2012年春节刚过,他们再次迫于舆论压力,就委托心通桥中间“调解”,需要交代的是,“心通桥”初衷是好的,只是依附政府的本能让他无法“一碗水”端平,非常遗憾!
2012年3月7日,在郑州日报大厦直播厅,工作人员架起摄像机,东大街办事处副书记、宣教员、办公室主任等逼迫我签写《谅解备忘录》,其目的是原谅“东大街办事处”历年的违法乱纪行为。他们现场说,不签字不给你“生活困难救助金”。
说真的,我已经被他们逼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上访几年里一直单身生活,平时没有任何正常收入(靠维修零活维持生计),生活异常艰难。为了活下来把“上访”进行到底,作为权宜之计,我只能暂时答应。一切想好后,我爽快的在他们拟好的《谅解备忘录》上签下名字,收到钱后,一出日报大厦大门,我就电话通知他们:我声明“谅解备忘录”作废!
副书记问:为什么?
古歌:不合法,我国法律不允许个人原谅政府错误,你们究竟违法不违法,只能由法院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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