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643|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外聘教师待遇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6:44: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金水区教体局

处理时间

2013-8-23 10:10

请问,郑州市有没有关于外聘教师的管理方案?七十七中学不与聘任教师签订劳务合同是合法的吗?没有缴纳任何保险,每个月工资两千多一点,外聘教师的尊严何在?我们的合法权益何在?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沙发
发表于 2013-7-18 17:24:01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获悉,相关科室正在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板凳
发表于 2013-7-24 18:08:30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对于您的疑问我们作如下回复:第一,对于各区、各校临时聘用教师郑州市暂没有统一外聘教师的管理方案或办法。第二,我区在聘临时教师时,应聘方与校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聘期为10个月(从当年9月份到次年6月30日),试用期一个月,校方每月向聘用教师支付工作报酬人民币2000元(含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为其支付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若为女性时缴纳生育保险等五项费用),在聘期内共向聘用教师支付11个月的报酬。学校帮助开设五险账户,双方协议从已得货币报酬中支付缴纳。在临时聘用教师问题上严格遵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不存在侵占合法权益和伤害尊严的说法。

        金水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7月24日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30 08:0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