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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牺牲23年,至今未拿到登封民政部门抚恤金(下派单位:登封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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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22 15:21: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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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民政局

处理时间

2013-12-4 09:11

张丽华 【因公牺牲23年,至今未拿到登封民政部门抚恤金 www/mb/images/face/5.gif】冯一兵1964年5月出生,1986年应征入伍,服役于8138部队94分队,1990年4月11日,冯一兵所在部队奉命在吉林省四平市执行任务时不幸死亡,部队依照总政治部(1982)39号精神定性为因公牺牲军人,但是家属一直23年一直未拿到登封民政部门的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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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6 16:15:25 |只看该作者
按规定,抚恤金需在现役军人死亡后,由部队批准定性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并函告当地民政部门后发放。经查,冯一兵死亡后,所在部队将其定性为因公牺牲军人,而家属要求部队追认为烈士,双方未达成一致,部队也未向我局移交其档案和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所以我局无法为其落实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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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3 17:27:29 |只看该作者
贵网友您好:
      经查,我市相关部门没有冯一兵的档案材料。为查明冯一兵入伍及服役的相关情况,我们走访了原民政局优抚科科长耿新友。据耿新友讲,冯一兵死亡后,其所在部队到民政局协调冯一兵的后事。当时冯一兵家属提出为其追烈的要求,部队来人说需要回去请示首长。其家属和部队没有达成一致协议,冯一兵档案也没有向地方移交。部队来人回去后打电话说,冯一兵追烈不符合条件,仍按照因公牺牲军人对待。随后部队曾几次打电话询问其家属同意不同意按照因公牺牲军人对待。因冯一兵家属不同意部队意见,强烈要求为冯一兵追烈。双方意见不一致,经协调无果此时就此搁下。其家属及部队后来一直也没有再提起此事。   
      按照相关规定,现役军人死亡后,由部队相应的政治机关批准定性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并函告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经所在部队于其家属达成协议后,将相应的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军人通知书、证明书,连同本人档案等进行移交,民政部门根据死亡性质为其家属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定期抚恤金。因我市没有冯一兵的档案材料和其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证明书,无法确认冯一兵的具体身份,其家属也提供不出相关证明,无法为其落实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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