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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基本情况
举报人所述违法地点位于南阳路与农业路交叉口西南角。系河南裕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未经批准,擅自于2013年7月施工基坑一处(拟建住宅楼房)基坑面积约5000平方米。
我大队执法人员于2012年7月22日到达该违法现场,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勘验、提取影像资料。现场负责人不能提供合法手续,我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责停决字[2013]401050号),并对施工现场进行了查封。
三、处理意见
对该施工工地所进行的违法建设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禁止继续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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