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公安局一年多不立案 回应"公安部规定不是法" 2013-07-24 09:21:03 来源: 中原网
中原网讯(记者 熊堰秋 于梦溪)因巨额财产被他人侵占,郑州市民孙国伟于去年6月14日向中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半年没见受案通知书,找办案民警与经侦大队负责人时,再被推诿。面对报案人超时限的质疑,经侦大队赵姓负责人说,公安部规定只是规定,不是法。办案民警在时限内调查不完,还能把他杀了剐了?剁了吃了?中原网记者7月23日获悉,这起报案在半年后才受理,受理半年后仍没立案。
举报:向中牟公安局报案一年多无果
7月5日,网友“哗哗啦啦”以《中牟县公安局渎职 对特别巨大犯罪拖延一年不立案》为题,在心通桥上发帖实名举报。
“我是郑州铭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孙国伟,男,49岁,就周曦之等4人涉嫌诈骗、职务侵占等特别巨大犯罪行为,我于2012年6月14日向中牟县公安局报案,而中牟县公安局及其局长一直以有亲属关系为由,推诿、拖延、至今不给立案。”
7月6日,根据网友所留电话,心通桥督办人员与孙国伟取得了联系。
孙国伟称,他数千万元的公司资产,被周曦之等4人采取违法手段侵占,他于去年6月14日到中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半年内民警没给出受案通知书。他去找经侦大队负责人时,负责人却指责他难缠。
“报案一年多来,我多次到中牟县公安局催问结果,民警要么说家里有事,要么说自己有病,要么说找不到当事人,推诿、拖延,报案没有一点实质性进展。”
调查:是否立案中牟县公安局还没结果
7月23日,心通桥督办人员跟随举报人,再次到中牟县公安局催问进展。
负责办案的民警马某不在,经侦大队负责人赵某也不在。办公室工作人员说,两个人都休假了。
找到值班领导,值班领导又让宣传科来人联系相关人员。
经过电话联系,经侦大队负责人赵某发来一条短信: 此案经过艰苦侦查,鉴于案情重大,案值超过50万元,根据法律规定是否立案需呈报郑州市局审批,现我局正按照法定程序逐级呈报。
报案人立案拨打赵某电话想核实相关情况,但对方未接电话,此后再拨,电话一直处于不在服务区状态。
主管经侦工作一位副政委说,这个事儿他知道。7月5日网友到心通桥投诉后,经侦大队就准备了案件材料,上报到了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由市局审批现在还没结果。 关于此案拖了一年多没有立案结果的询问,副政委说,民警家里确实有事,前一段家里老人过世,他本人也有高血压等疾病,并不是故意拖延。
当着心通桥督办人员的面,报案人立即打通了郑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负责人人的电话,询问中牟是否将案件材料报过去了。结果被告知,经侦支队根本就没收到中牟县公安局的报批材料。
经侦大队负责人说“民警没调查完,我能把他剁了吃了?”
一起经济案件立案需要多少时间?
河南克谨律师事务所田宏仓主任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并在七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的期限可延长至六十日。
中牟县公安局为什么对一起立案这么“难产”呢?报案人提供了一个视频。该视频拍摄于2013年1月4日,记录了他在民警和经侦大队负责人被推的过程。
在视频中,被称为赵队长的一位女警官说:公安部的规定只是规定,又不是法?民警没有在规定的时限调查出结果,还能把他杀了剐了?剁了吃了?
在那次事件中,经侦大队负责人才指示民警,给报案人一个受案通知书。而民警面对报案人提示调查的要求,先说“今天没空”,又说找不到当事人,报案人当即表示,他可以带民警去找到当事人时。
[作者:熊堰秋 于梦溪 编辑:袁连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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