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下派金水区
处理时间2012-3-31 09:19
尊敬的郑州市房管局领导:
您好!我们是御府三号三期的业主,在百般无奈之下才向你请求帮助。3月19日,我们发帖反映了关于御府三号三期的物业服务问题,贵局回复说“ 经调查了解,御府三号三期由国基路办事处(原柳林镇)开发建设,小区没有经注册的物业公司管理,目前负责管理小区的人员由国基路办事处指定。建议投诉业主找国基路办事处协调解决。”
就这很简单的一句话,已经让业主们寒了心。我们在买房的时候是与柳林实业公司签订的协议,不是与柳林镇签订的,开放商也并没有对外宣布是有柳林镇开发的。难道仅仅说由办事处制定的物业公司就可以为所欲为、飞扬跋扈吗?就可以随意欺压业主,漫天要价吗?就可以收费不开发票吗?就可以只收费不服务吗?就可以只挖大坑不绿化吗?
我们业主看到这个回复,唯一的感觉就是郑州市房管局在推诿扯皮,没有按照省委卢展工书记及市委吴天君书记的要求,走出机关,认真调查研究。这样的话,只会纸上谈兵,激化矛盾,请问你们到御府三号三期内实地调查了没有?
请房管局的领导认真调查,处理御府三号三期的物业问题。
我们广大业主欢迎你来调查!欢迎你尽快解决问题。不要一再地推诿让去办事处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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