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5526|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再次强烈要求查处龙祥苑小区住改商问题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6 18:03:2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东新区

处理时间

2013-9-30 09:23

郑东新区龙祥苑部分楼作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建成,该小区15号楼1单元1层东户常年将房屋出租给一家商户作为仓库使用,该商户的电动车、垃圾、货物等在单元门口、绿地随意摆放,极大影响了周边居民生活环境。贵局回应前去查处,可现在快2个月过去了,依然问题存在,请做实质性的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8-27 08:58:4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在前期已责令其住户整改,感谢网友的监督,您所反映的现象我们已经收悉,安排工作人员前往调查处理,并将尽快给您回复。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转发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9-18 10:35:47 |只看该作者
已转郑东新区

查看转发帖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地板
发表于 2013-9-18 10:56:50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受理。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1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5#
发表于 2013-8-30 10:10:2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按照工作职责,房管部门负责房屋规划用途的查证。经查实,该房屋属于补差商品房,规划用途为住宅。按规定,住宅仅限于居民生活居住,不能改变房屋性质作为仓库等商业使用。具体的行政执法权由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行使,我局工作人员已经将情况反映到该局,同时也建议网友向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投诉反映(电话:67179810),以便及时查处。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6#
发表于 2013-9-26 10:40:58 |只看该作者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属实。针对该问题,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已联合物业公司督促该商户进行整改。目前,该商户已同意搬迁,正在寻找房源,预计10月底前搬离该小区。
  关于“该小区1单元3楼东户开设律师事务所”的问题,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与物业公司曾多次上门联系该住户,未发现有人办公和应答。下一步,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将安排人员不间断与该住户联系,若该住户确系开设律师事务所,我们将依法对其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其整改。
       感谢您对郑东新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7#
发表于 2013-9-26 11:19:14 |只看该作者
很满意!这样的工作作风正是群众想要的,谢谢你们!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5 10:08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