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我局立即安排长兴路执法中队在9月4日上午到现场查看,在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在老鸦陈新村东南角废品收购站周边发现5只无证犬只,执法队员现场向犬只主人宣传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将近期郑州市规范养犬管理工作的相关减免政策进行了宣传,要求养犬人在11月30日前到惠济区办证点进行办证,如不如期办理证件的,将依法收容。对狗叫声扰民的问题,根据现行的养犬条例,找不到处理的依据。有关的条例是这样规定的:第十八条 养犬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犬只的看护管理,确保犬只不得妨碍他人的人身安全、休息和生活,不得妨碍公共卫生。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养犬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我局会督促养犬人多注意,希望会缓解您的烦恼。
补充内容 (2013-9-17 10:48):
网友您好:
根据郑州市的规定,在今年十一月之前都是宣传发动阶段,要求养犬人合法规范养犬的,对于非禁养犬只主要是对狗主人进行劝导,对于禁养犬只我们会要求其限期内进行处理,如限期未处理的我单位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另十一月之后我局将按照全市养犬工作安排在辖区开展犬只整治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