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466|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郑州鑫之成软件公司,跟你没完!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9-9 15:59: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要求骗子退还我所骗的违法金额13860以及诈骗所赔偿13860,总共27720。如果骗子们再一意孤行,你们相关部门又不作为的情况下,我只能采取极端手法,以毒制素,以恶制恶,联合像我一样的受害者,来到你们大名鼎鼎的郑州,备上相关的武装设备,与这些败类们同归于尽,大不了一了百了,大家都别过了!等着瞧!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4

沙发
发表于 2013-9-9 16:24:28 |只看该作者
鑫之成也骗了我,我们该投诉到哪里,或是去哪里报案?请好心人指点,不要再让骗子们作恶了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3Rank: 3

板凳
发表于 2013-9-10 15:36:35 |只看该作者
要低调啊,朋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地板
发表于 2013-9-11 12:00:08 |只看该作者
不能低调,做人就是为了一口气!世上什么都不公平,只有一样最公平,不管你再怎么有权有势,再怎么横行霸道,人的生命总只有一次,怪不得现在有那么多的自杀性事件,把看不惯的人一起同归于尽,操你妈个比,郑州的骗子与不作为的工商与公安死光光!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11 11:24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