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秀空间小区是一个多灾多难的小区,从入住到现在就没有一件事情顺心的。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可是我们没有选择,必须把钱交给物业,而且还不给我们开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税法,业主有索要发票的正当权利。
物业在没有提出解决方案前,暴力催缴水费,通过打电话骂人,四五个人上门声讨,强行断水等手段向业主逼要水电费。
我们现在只想要一个说法,如果政府说他们的做法没错,合法,我们就交~。如果政府也觉得此事欠妥,那就请帮我们解决下此事!敬请尽快答复,我怕后面物业还会想出什么稀奇古怪的催缴方法。
补充内容 (2013-9-22 11:44):
我家水表已被盗 自来水公司不管 请尽快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