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河南省的重度残疾人将全部纳入河南省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并按照当地城乡低保最高补差予以救助。日前,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联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规定,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救助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具有河南省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包括一级、二级视力残疾,一级听力残疾,一级言语残疾,一级、二级智力残疾,一级、二级肢体残疾和一级、二级精神残疾;没有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父母或兄弟姐妹抚养(扶养)。
市残联通过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和残疾人,需要办理或更换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请到所属各区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残联窗口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伤残鉴定,然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物品,到各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残联窗口进行办理。(记者焦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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