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接到你的询问后,觉得很是抱歉。知道自己的工作差距群众的要求还很大,需要继续努力。现在根据你所提的三个问题一一答复如下,如有疑问我们可进一步沟通:
一、关于秸秆还田费的问题。自上级政府要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禁止焚烧一切可燃物后,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除大力宣传,加大责任各项措施外,为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为弥补各村经费不足问题,我镇先后出台了为搞好秸秆还田,禁止焚烧一切可燃物的奖补政策:1、根据秸秆还田面积,每亩奖补2元;2、各村补助1000—2000元;这些奖励虽是按各村地亩数发放的,但主要是用来各村防火经费,不是奖补。
二、果树奖补政策:为调动广大群众种树的积极性,我市及我镇出台了鼓励种植的奖补政策:果树5亩以上,每亩第一年造林奖补500元,所占耕地每年补助230元,连补4—5年(2012年后在河道及基本农田种树的不再补助)。具体详见巩政文【2012】22号、【2013】14号。
三、种树奖补的发放:根据上级验收底册结合我镇实际,我镇采用以村为单位进行发放的办法进行。2012年、2013年分别有群众到我办询问,我镇都对照底册给予了答复,其中干沟村有两户,由于在底册中找不到他的名字,我们请他到村中询问。不到之处,请你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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