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物价局并二七区物价局: 我们是郑州联合花园的业主,现将入住以来核实的物业种种违规行为投诉如下,请予核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郑州联合花园位于二七区漓江路97号,属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逸园社区管辖。 地处京广快速南路(在建)以东、开发路(规划)以西、漓江路(规划)以南、南屏路以北。
该小区开发商为郑州公共住宅投资有限公司,前期物业服务为郑州市公建物业公司。
公建物业在提供物业服务的过程中,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主要有:
(一)违法高收费。
开发商与业主联合签署的前期物业服务公约第二十九条明确指出”按建筑面积,高层物业收费标准为1.1元每月每平方“。
而公建物业在未经全体业主同意,也未取得价格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取得价格收费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将收费标准提高到1.37元,每平方每月违法多收业主0.26元的物业费。
同时,还违背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公约、违反其与业主签署的物业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一次性预收半年甚至一年的物业费。
(二)私设收费项目。
1、必须缴纳2000元的装修押金。
2、必须按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的标准收取垃圾清运费。
3、必须按水电、粉墙等工种,每个工种收取小区出入证工本费10元,五个证50元;同时每个证还要收取20元的押金,合计100元。
以上违规收费项目经业主多次投诉,物价部门也予查处要求物业”限期退还“,但仅停留在纸面和口头上,根本不予兑现。公建物业仍然我行我素,照收不误。
(三)高收费低质服务。
公建物业按照一级物业的标准高额收取物业费(1.37元),但提供的服务却与一级物业必须提供的服务内容相差甚远。
虽经业主多次投诉,与物业交涉,但仍依然故我毫无改观。
为了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为了维护业主合法利益,为了切实履行价格主管部门的责任,请你们就以上问题进行认真查处,有收费依据的请明示,涉嫌违法的严格依法依规查处,切实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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