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收到您的信息后,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落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客运六公司领导积极与旅客刘晓炎取得联系,经了解,投诉情况基本属实。公司首先向刘晓炎诚恳道歉,并退还该旅客旅游门票175元,同时根据规定,退还旅客来回车票116元,共计291元。并将对车辆和司乘人员的处理情况告知投诉旅客,询问他还有别的要求没有,该旅客表示“我还需要考虑”暂未答复。
二、经研究对该车及司乘人员做出如下处理:
1、对豫AL5261号车停班7天的处罚。
2、对司乘人员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在大会上做检查。停班期间到公司进行服务知识学习,学习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3、对豫AL5261号车处罚500元。
4、教育司乘人员切实提高服务意识,对营运过程中的问题要耐心细致的解释,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201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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