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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郑州市执法局与市政局合并,原先环保局委托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查处噪音的权利随着合并已经解除,没有再有新的委托。只有各区执法局的此项执法权仍然在执行中,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我处也有此项执法权。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没有关于查处噪音的的法律法规,我处作为城管局二级机构,上级机关没有委托我处执行查处噪音的法律法规,而且认定是不是噪音的法律机构仍然是环保局,请环保局来测试是否是噪音。环保局要求:须向环保局提出申请并缴纳测试费用后才来认定,我处也没有这项经费开支。 | - 处理满意度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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