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13年6月27日,被举报人庞国栋等人却滥用职权,动用各种关系让巩义市国税局等职能部门对举报人亲戚办的企业进行超出正常程序的查账。举报人的亲戚闻听此信后立即向国税局等单位说明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知悉情况后表示理解,并停止了对被举报人的违法报复行为。截至今日,举报人家人经常受到匿名电话恐吓威胁、砸门等。
2013年6月28日:巩义市检察院反贪局一科杨宪福给我打电话说:“检察院只管贪污受贿,你反映的相互勾结,倒卖土地,我们管不了!”
我闻听此言立即质疑道:我提出的倒卖土地违法所得,中饱私囊,300多套违规违法建房所得利益哪里去了(实际是被举报人等瓜分了)?难道也不归检察院管?抓人拘留不给任何法律文书,是何道理?究竟违反法律程序不?难道也不归检察院管?该局反贪局一科杨宪福说,他们检察院管不了,这不是检察院管的事。
2013年7月1日,我再次来到郑州市检察院。当时,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负责接见我,在我登记后,他告诉我:“正常情况下是两个月,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转到巩义市检察院办理了。”
2013年7月2日,我到巩义市检察院,杨宪福让我做过笔录后,他说:“60套房子我也不会给你查,你材料上反映的3个问题,政府能管,房管局能管,土地局也能管,你又不能提供房子卖给谁了,钱打到哪个账户上了,我们的工作也难干。”我说:“杨检批复的三项,你给我调查,还原事实真相。”杨宪福说:“你别杨检杨检,到我们这里,张检、李检、马检说了都不算,我们说了算,你要再说杨检,你就让杨检给你查吧(有录音为证)!”
2013年7月9日,我再次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说:“已经转到巩义检察院了,两个月之后,会有结果,他们不给你结果,也得给俺一个结果。你再耐心等等,到9月份就该有结果了。”
2013年7月18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接见我,说“杨检批复的材料,你先回巩义市检察院找反贪科,看他调查情况。”
2013年7月29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周的工作人员接见我,说:“回巩义检察院查结果吧。”
2013年8月6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姓周的工作人员说:“你回巩义等结果。”
2013年8月23日,我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接见我,他向领导反映后,领导让给巩义市检察院打电话,巩义市检察院反贪科的人电话里说,已经查过了,向领导已经回报过了,巩义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检会亲自去向杨检反映。
2013年9月2日:我又到郑州市检察院,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员说:“回巩义要结果。”
2013年9月2日:我找到巩义市检察院杨宪福,他说:“这一段有点忙,你的事我给领导反映。就是有结果了,也是给郑州市检察院汇报,也不会告知你!”
这就是人民检察院最终给我的答复!身为国家专门的查处贪污、腐败、行贿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违法违纪的部门,收到实名举报不予查处,置之不理,接到上级机关和领导的亲批督办查处的批示拖延推诿,不予查处是何道理?!难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职责所在吗?!难道他们就是头顶国徽利剑,身披神圣的检察制服,却尸位素餐,不履行职责的检察官吗?!这样的检察官还究竟能不能履行查处违法乱纪的职责?他们是不是被举报人的保护伞?他们拖延推诿是否另有隐情?!
从2013年3月27日实名举报至今,这就是我等来的结果吗?!苍天啊!大地!作为一名实名举报人,我的路在何方?!正义之声谁会听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