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中原区威尼斯水城3期52号楼的一名住户,现负责威尼斯水城3期物业的戴维斯物业强制限制我们对电梯的使用,我们全体住户多次交涉无效,现请您帮忙协调,感谢!具体事件如下:
我们52号楼共31层,每层10户,一户2-4人居住,楼内设计有3部电梯,2部主梯1部副梯,原本就特别紧张,在上下班高峰时期通常需要排长队,但就是这样的情况,近半年以来,戴维斯物业一直只开放2部电梯使用,始终有1部声称“维修”而停用,造成我们生活的严重不便。民生重在衣食住行,因为戴维斯物业强制限制我们的正常权利,我们的住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我们认为是限制而非“维修”的理由如下:首先,三部电梯轮流“损坏”、“维修”,非常有序,算起来每部电梯20天就要维修一次,维修一次需要20天,如此高的损坏的维修频率,全楼如此多的居民,没有发生过一次被困电梯事件,也从没有任何居民看见任何人员维修电梯,总是清晨醒来,发现某部电梯显示“维修”,20几天后又莫名其妙的正常运转。其次,每次长达20天的“维修”,理由总是需要等厂家发配原件,长达半年的几个电梯轮流“维修”的情况下,戴维斯物业不曾给过第二个理由。那究竟是什么原件损坏频率如此之高?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么这电梯还能使用吗?这就代表了严重的质量问题,难道他们不怕发生高空坠落的惨剧吗?既然他们胆大的从不担心此事,那说明电梯根本就不是损坏,而是故意停用。第三:戴维斯物业宣称电梯损坏是因业主搬运重物(如电动车),众所周知,电梯是计算载重量的,只要超标就不会运转,能运转就不会超标,那么怎么会因此而损坏,更何况戴维斯物业无法为52号楼的居民提供充电地点,那让我们怎么办?我们从不曾少交1分的物业费用,但是戴维斯物业为我们提供的服务却差的令人发指!连居民基本要求都达不到,与我国基本国策相悖!
综上所述,戴维斯物业的行为实在过分,但尚无相关律法,因此他们钻了法律的空子,我们实在没有办法,只能恳请领导百忙之中帮助给予过问及调查,再次感谢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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