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登封教育的关心和支持!
登封市嵩阳中学是2007年8月新建学校,自建校以来由于学生逐年增加,教职工逐年补充,各种手续及人事关系逐步办理完善,教职工工资关系到2011年才基本调整到位。学校于2011年4月27日收缴了工资在册的97名教工商业医疗保险费7760元(保险期限:2010年7月-2011年6月);2012年5月22日收缴了工资在册的138名教工商业医疗保险费11040元(保险期限:2011年7月-2012年6月);2013年5月10日收缴了工资在册的155名教工商业医疗保险费12400元(保险期限:2012年7月-2013年6月)。
由于登封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收缴商业保险的时间为每年的10、11月,我校前几年由于人事工资关系在逐年办理中,所以缴纳商业保险的时间与全市缴纳商业保险的时间不一致(错后一年)。根据市医保管理中心的要求,为规范此项工作,学校于2013年10月收缴了工资在册177名教工商业保险14160元(保险期限:2013年7月-2014年6月)。由于此项工作的开展没有事先向教师做好解释工作,造成个别老师误解。接到您关于此问题的反映后,该校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后勤处在学校公示栏公示近三年缴纳商业保险票据,并组织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做好解释工作,消除教师误会。
登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