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要求的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试问如果消费者没有看购物清单,商家会主动给消费者退多收的钱款吗?而且在发现多收钱款理论是超市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服务态度极差。
再者,如果每次发生这样的事,你们简单打电话就能处理,发现多收的退了,调查其他人有无被多收钱款的呢?如果都这样发现的退了,那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对商家有何约束作用,大不了发现了商家退给你,法律的意义又还在?
既然相信工商部门,把问题反映给你们,我现在只想问这件事是否是消费欺诈行为,如是请严格按照消法督促处理执行,如不是请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回复,我们再选择其他的维权渠道。
作为日常管理部门,希望认真对待每位消费者着,切实改变工作作风,真正走进群众,真心接收群众监督,做好市场监管和查处工作,保护更多消费者。
请给消费者一个明确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