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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户籍与工作关系、退休金和社保两地分离不合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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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2 21:51: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处理中

郑州市人社局

工作时间

19229小时:0分钟

      10年前,郑州市出台了让外地人购房入户的政策,外地人在郑州购房后派出所催着转户口,城镇户口不用回户籍地办手续,只要拿着原户籍地的老户口本就可以在郑州市入户,成为郑州市民,效率奇高!可是郑州市的人事、劳动部门却不让购房入户者把工作关系、退休金发放和社会保险也转进郑州,致使购房入户者住房和户籍与工作关系、退休金发放和社会保险长期两地分离!这样的政策和局面合理吗?
      是不是郑州市只欢迎外地人投资购房纳税消费给郑州送钱,却不愿意获利回吐给外地人发工资和退休金、办社保花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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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1-3 13:39:29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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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管理员

板凳
发表于 2013-11-3 13:39:48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户籍及居住地的迁移不影响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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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1-3 14:07:35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3-11-3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按国家 ...

怎么不影响?
一是外地的退休工资比郑州市低,郑州市为何不补差异?
二是以前退休人员还要回退休地领工资,后来通过银行领退休工资每月还要给银行付手续费,采集指纹时还是回退休地,就连坐轮椅的残疾人也是回原地采集指纹!
老年人辛苦工作一辈子,一生的积蓄都花在房子上,送给了郑州市,每月还要从外地领退休工资在郑州生活,继续给郑州送钱,可是郑州市给了老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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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1-3 14:14:03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3-11-3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按国家 ...

没有退休人员的工作和社保关系为何不能随住房和户籍转进郑州市?
结果造成住房和户籍在郑州,工作和社保关系在外地,既不能在郑州再就业、再办社保,又不能返回外地工作、享受社保的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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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1-3 14:22:11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3-11-3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按国家 ...

我是在外地停薪留职的公务员,10年前购房入户成为郑州市民,工作和社保关系却一直进不了郑州,在郑州市既不能再就业,也不能办社保,你们还大义凛然地说公务员兼职不能领取报酬!那我是不是两边都没工资、两边都白干?还是你们想让外地给我发工资为郑州市白干??既然我是郑州市民,那我为什么不能在郑州就业、办社保、领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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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1-4 11:05:21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继续答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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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4 15:15:03 |只看该作者
还没有答复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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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1-9 17:55:55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35小时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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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1-11 21:21:31 |只看该作者
郑州人社 发表于 2013-11-3 13: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网友您好,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规定,已按国家 ...

请问非企业职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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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1-11 21:22:34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42小时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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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1-19 15:55:39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82小时:24分钟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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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1-30 21:00:04 |只看该作者
怎么贵局在这里的答复和在人民网上的答复不一样?


网友留言就业 咨询】住房和户籍与工作、退休和社保两地分离合理吗?网友:匿名网友 (182.119.118.*)     2013-11-02 22:24    已回复
    10年前,郑州市出台了让外地人购房入户的政策,外地人在郑州购房后当地派出所催着转户口,城镇户口不用回户籍地办手续,只要拿着原户籍地的老户口本就可以在购房地派出所入户,成为郑州市民,效率奇高!
    可是郑州市政府及人事、劳动、财政等部门却不让购房入户者把工作关系、领取退休金和社会保险也转进郑州,致使购房入户者住房和户籍与工作关系、领取退休金和社会保险长期两地分离!
    是不是唯利是图而又精明小气的郑州市只欢迎外地人投资购房纳税消费给郑州送钱,却不愿意获利回吐给外地人发工资和退休金、办社保花钱呢?这样的政策和局面合理吗??


官方回复回复单位:市人社局回复时间:2013-11-27 14:46 网友您好,我们将您的留言转交给市人社局,回复如下:停薪留职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转型的产物,
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后,各地对“停薪留职”人员的政策规定不尽一致,根据网友反映的情况,虽然网友的户口在郑州,但其工作关系仍在外地,按照公务员管理规定,应由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管理,有关政策还需要咨询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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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2-9 19:15:41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182小时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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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2-11 02:04:50 |只看该作者
工作时间469小时了,还没有处理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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