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中原区铝业社区涉嫌阻拦业主委员会进程 问题类型:投诉
留言时间:2013/10/29 19:55
内容: 龙栖尚都共有业主一千一百余户,分三期交房。业主委员会的资料从5月份开始向房管局递交,中原区房管局在规定的时间将函下到了社区,并让社区牵头成立业委员筹备组。我是其中经办发起人之一,个中艰辛我最明白。先是社区以不懂,业务不熟为由头一直拖延,然后我们多次致电中原房管局。中原房管将有关文件拿过来,社区发通告报名。但通告的由头和接受报名的条件相当苛刻。按他们主任的意思,随叫随到,能有足够的时间,能配合社区的工作,能懂国家相关法律,最好是不上班的等等。这些要求我多次致电社区,在这样的年青人多的小区是不可能的,年轻人都得养家,另外现在不过是临时会的一些成员,选这些人的目的只不过是为了社区业主会的召开。后社区以报名人少为由头一直拖。说入户调查,至今天未接到小区业主的反馈社区的调查行为的。报名的人员以各种理由推,查准生证啊,工作啊什么的。几乎没有几个合格的。中原房管也多次沟通,社区不懂相关政策,却牵强说为此负责,很明显,这只不过是为了他们的用房与物业串通一气罢了。如此单位,拿国家钱财,有何用,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本网回复: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中原区政府回复如下:首先,由于西站路1号院龙栖尚都小区是新建的小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发商理必须无条件为社区提供办公用房,因此社区与物业公司不存在利益关系。
其次,西站路1号院龙栖尚都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桐柏路办事处和铝业社区一直高度重视。自接到群众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后,铝业社区非常重视此事,积极向上级汇报,并在街道及区房管局的支持下,仔细研究有关文件,学习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各项政策法规及程序。今年5月底在遵循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下,在区房管局的指导下,拟定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通知,公布了报名条件,并鼓励业主积极报名参加。但由于该小区是新建小区,业主多数比较年轻,都忙于工作,报名人数较少,并且,社区通过入户了解,大部分业主意见不统一,因此导致此项工作向下进行存在较大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此事,铝业社区会在业主中下一步进行宣传,尽量做好群众的思想统一工作,推动此项工作向前进展。
ZZIC 2013年10月29日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开发商理必须无条件为社区提供办公用房?《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是规定“居委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吗?请问是国家法律大还是上级文件精神大?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都是群众自治组织,不合法的社区凭什么指导合法的业主委员会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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