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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的几个改造村为什么实行双重标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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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6 09:41:5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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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龙湖宜居教育园区

处理时间

2014-11-3 15:15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龙湖镇沙窝李的一员,为什么小桥村跟孙庄村补偿是一个标准,我们沙窝李催洞村等村是一个标准,难道这些东西可以人为随意更改么?补偿标准就是一个A4纸发个群众看看,连个公章都没,在土地资源局网路上也看不到土地征用用途,现在征用土地不是需要在网络竞标么?信息公开么?试问,就是拿一个没加盖公章的补偿条例,来糊弄老百姓么?试问政府的作为。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答复。不要含糊推辞的。

此信息来自: 龙湖镇   点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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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0-28 09:03:33 |只看该作者
网友你好,感谢你对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的关注。沙窝李崔峒村拆迁工作由管委会、镇政府主导,专门成立了拆迁工作组,按照先签订协议、搬家、拆迁的顺序开展拆迁工作。
    拆迁改造补偿标准是参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09〕12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龙湖具体情况,由龙湖镇党委、政府经过多次研究酝酿后,报经郑州新郑教育园区管委会同意,由新郑市委市政府批准执行的。该标准将地区经济差异和群众合理诉求充分考虑在内,在房屋拆迁补偿方面严格区分违法建筑与合法建筑,实行分级补偿,能够在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的情况下,确保群众正当利益不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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