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业路27号农业厅家属院业主、住户。近期农业厅房管所通知,家属院住户所属私家车需交停车费每月100元,每户二两车每月300元,第三500每月以此类推。
作为长期住户,停车收费无可厚非,但不知农业厅,以及农业厅房管所以什么为收费的法律依据、标准,将地上临时停车位定价如此之高,更何况所谓的停车位既无固定每车一个,甚至有些连个起码的地上停车白线都没画过。郑州范围内,地面临时停车几乎都是每月几十元,每月100、300、500的标准从何而来,这钱收来能服务业主什么。
收费通知明确说明,农业厅工作人员缴费后,单位会给予补贴,报销,我作为正常合法渠道购买住房的业主,只能被农业厅这么个厅级机关欺负,乖乖交钱吗。以后再通知每月一千,本单位职工补贴报销,非本单位业主也要乖乖就范吗。
农业路27号院农业厅家属院,本来是一个非常和谐的家园,农业厅一个厅级单位何必要苦苦相逼原本安居乐业的业主。请相关部门恢复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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