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并提供担保;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公布的《贷款通则》第二章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质属性是委托贷款,属于担保的范畴;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借鉴其他大、中城市,于2005年12月1日修订通过的《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提供经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担保方式主要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三种形式。目前,我中心采用的就是专业担保公司担保的形式,属于保证担保的一种。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担保公司会在贷款过程中收取相应的担保费、抵押费等手续费。具体怎么收费是担保公司根据您所购住房的房产性质、贷款年限、贷款金额以及担保公司规定的担保费率来综合计算收费的,详细收费细则您也可以拨打担保公司电话67172825,6717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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