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全国文明城市,就是在这样的一个“和谐”的城市里,我们每晚睡觉都要接受楼下酒吧低音炮“咚咚咚咚……”的洗礼,从晚上10点持续到凌晨2、3点,有时候甚至窗户都会震得嗡嗡响。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连觉都睡不好,我们的幸福感从何而来?我们就是金水区农科路嘉辰时代公寓的业主,楼下的酒吧叫夜蒲! 楼下酒吧低音炮每晚“咚咚咚咚……”地吵,住在这里的老人如何颐养天年?住在这里的小孩如何茁壮成长?还有我们这些年轻人,为了生活奔波,白天顶着压力辛苦工作,晚上想安安静静地睡觉变成了一种奢望,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我们的身心健康,同时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我们打了环保部门的投诉电话、打了110、打了执法局的投诉电话、打了文化局的投诉电话、打了市长热线、区长热线,多方反映了酒吧噪音扰民的问题,得到的答复是执法人员会去现场,结果酒吧却还是一如既往的吵,甚至有变本加厉之势!我们很无助、很无助、很无助…… 2006年3月 1日国务院颁布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其中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2006年11月 20日,文化部对上述管理条例进行了细化,并下发了《文化部关于<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贯彻执行中若干问题的意见》(文市发〔2006〕31号),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新批准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在居民住宅楼内(含商住两用楼)。 法律法规已经很明确,我相信制约它经营的法律法规不止这些,只是老百姓知道的渠道有限,工商、文化、环保、卫生、公安、城管等部门都是有法可依、有权来管理的。
根据我们了解到的信息,夜蒲酒吧目前正在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前公示”,但是公示显示的主体却是“夜蒲餐饮店”。如此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偷换概念。我不知道有哪个餐饮店是要用到低音炮的,而且白天从来不开门。很显然,他们就想规避法律对“娱乐场所”的要求。希望政府各相关部门能够切实承担自己的责任,还居民一个安静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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