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339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郑龙湖龙御名郡收取天然气初装费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12-27 09:39:5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下派

新郑市

处理时间

2013-12-27 10:37

现在龙湖镇龙御名郡购买由郑州磊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住房,开发商要交天然气初装费3560元,测绘费1.36元/㎡,这个合理吗,郑州市已经下发文件,
郑州市物价局与房管局在2010年联合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其中通知中第一条中第3小条明确规定:
   下列基础设施配套费应计入商品住房开发成本: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与住房同步配套建设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邮电通讯、有线电视、消防、安防以及小区物业用房等非营业性公共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应按规定的或实际发生的费用列入房屋开发成本,一律纳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内。”
请给予答复!

下派到:
1. 龙湖镇  查看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7 10:37:03 |只看该作者
下派到  龙湖镇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0
一般0
不满意1
处理状态: 已下派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2-1 02:51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