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6月,中牟县人民政府对省道223线进行升级改造,申请人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在黄店镇人民政府确定拆迁名单后,申请人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同意对房屋自行拆除,并自行完成搬出屋内物品,拆卸门窗工作,在申请人完成一系列工作后,在拆迁协议书上签过名按过手纹,并把身份证交给了政府,结果第二天么原因拆迁停止了,此时房屋门窗凿去,房屋主体出现多处裂痕(经有关部门鉴定已成危房)无法继续居住使用,为此申请人多次找到黄店镇政府解决可政府都以各种理由推诿,在无奈的情况下走上了上访道路,期间走遍了县.市.省信访局,在三级政府的督办下黄店镇政府才做出书面承诺给部分门窗埙失,可是现在找黄店镇政府还是没没人管(承诺书已经又过去了一个多月了)。 地址:中牟县黄店镇黑李村 电话: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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