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心通桥 - 郑州社区直通车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2178|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经济适用房咨询 [复制链接]

Rank: 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16 12:04:3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郑州市房管局

处理时间

2014-2-17 16:22

6年前买的经济适用房(裕华文桂园),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但房管局电脑里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现在夫妻离婚了,房子贵女方所有,是否需要更换房产证?手续如何办?都要交哪些钱?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7Rank: 7Rank: 7

优秀管理员

沙发
发表于 2014-1-16 14:18:32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
       目前离婚析产,经济适用房应根据郑政[2011]91号文件第一条第六款执行:
       (六)因继承、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转移经济适用住房所有权的,被转移人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应当持有关证明到市房屋权属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被转移人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房条件的,需缴纳差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后方可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缴纳差价款的,由政府回购。
处理满意度打分:
满意2
一般0
不满意0
处理状态: 已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手机版|心通桥 ( 豫ICP备16000548号 )

GMT+8, 2024-11-28 11:00

Powered by 中原网

© 2011 zynews.cn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