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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路办事处不作为 请纪检监察部门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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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24 11:44: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待处理

二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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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6小时:45分钟

陇海路封闭施工,交通十分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陇海路勤劳街路口西边的中国移动还在占道促销。舞台、帐篷、宣传车把人行道堵得严严实实,群众无路可走。还使用音响扰民。反映三天了,这种致群众利益于不顾的恶劣做法竟然没有人管。

习总天天说要一切为了群众,确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在改变工作作风反面提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总书记“壮士断腕”,淮海路办事处城管部门却无动于衷,难道郑州城管不是党的队伍吗?为什么群众无路可走,他们却无动于衷?

淮河路办事处城管部门和中央唱反调,对群众无路可走这样的问题不管不问,请纪检监察部门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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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9-29 11:41:15 |只看该作者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中国移动和手机连锁卖场,两个商店使用音响扰民,给二七区反映多次了,没有人管、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为什么还是这种工作作风?请纪委监督检查一下二七区执法部门的工作作风。

陇海路勤劳街口西南角的手机连锁商城最近使用音响扰民,使楼上的铁路职工上下夜班无法睡觉,请区政府为民解忧,依法治理。


附:《郑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在商业经营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
  (二)未经批准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三)娱乐、健身、商业宣传、大型社会活动时,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
  (四)其他干扰他人正常休息、生活的行为。
对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按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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