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豫龙镇石柱岗二组村的村民.我村去年说搬迁.在豫龙镇镇政府部门的人员和我村的干部人员以各种理由忽悠和威胁下.把我们的房屋丈量了.我家人同意了搬迁协议签字.土地使用证他们收回了.但是签字协议上刚开始说赔偿1平方480.过了几天又叫我拿协议去大队改成1平方520 屋.再后来我村搬迁的都是1平方600赔偿的.还有的村干部比这赔偿的更多.而我家的协议上现在还是1平方520.现在我家的土地证怎么要不回来呢?为啥不给?我家现在还没搬迁.我就是想要回我家的土地使用证.为啥不给????、附属物赔偿标准为啥跟村民不一样????房屋面积同样都是那么多.为啥没他们赔偿的多???我村存在很多严重的问题.村民整天议论纷纷.各家附属物.房屋.赔偿为啥不公布出来呢?因为这大家才不搬迁.望领导下去多多调查.问问村民.我家现在还没搬迁..如果2个月的时间.土地使用证不还我家.我去上访.投诉那些干部们.在此多谢领导了.请还回一个公平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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