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房管局:
5年前,我们上百户居民在登封市颖河花园买房,我们按合同约定交了首付款,开发商承诺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承诺一年内办理房产证,但直到这个月才通知可以办房产证。
晚这么年办证也罢,安泰公司却告知除了业主应向房管局交的契税和费用外,业主还要向安泰公司交这几年的房款和利息??还说不交这几年的房款和利息就让腾房,我们已经按合同交过了首付款,余款是应在房产证办出后向银行交,没有义务再向开发商交任何费用,明明是开发商安泰公司违约,违约方却向守约方收取现金和利息,这种侵害老百姓利益的霸王行径请政府一定要管一管。
开发商将办证地点设在登封市房管中心,房管中心知不知道这事?
另:据咨询,颖河花园没有在公积金中心备案,颖河花园的房产手续是否齐备,能否办理出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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