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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出所的案件受理问题(下派单位:新郑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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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3-5 08:04: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已处理

新郑公安局

处理时间

2014-7-14 11:24

你好,想咨询一下,手机被盗后报案,然后民警来问了几句,记了联系人名字及电话,同时把他的电话也告诉了我们,但没告诉名字,就走了,请问这样就叫案件受理吗?不用做任何登记吗?也不用给我们开任何案件证明吗?如果民警回去后不负责任,不再进行追查,请问我们该去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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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7-8 10:04:41 |只看该作者
您好:
        您手机被盗的案件民警已经受理,盗窃案件侦破需要一个过程,受理您案件的民警已经给您留下他的联系方式,您需要关注案件进展情况请您及时与受理民警取得联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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